巴中市总工会关于竞争性磋商机关法律服务及职工维权法律服务的(二次)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3-11-21 阅读:165次
巴中市总工会
关于竞争性磋商机关法律服务及职工维权
法律服务的(二次)公告
一、项目名称
巴中市总工会机关法律服务及职工维权法律服务(二次)
二、主要任务
为巴中市总工会机关及下属的巴中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提供法律服务及职工维权法律服务,主要内容:
(一)市总工会机关常年法律服务
1.参与重大决策事项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法律意见;
2.参与重大经济项目、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研究论证工作;
3.协助制定或审查市总工会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4.协助参与各种纠纷的交涉、协商、调解;
5.协助审查各类合同及法律文书;
6.收集并提供与市总工会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信息;
7.解答市总工会各部室工作业务范围的各类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
8.为工会职工普法、法律监督、法律援助提供1至2个创新经验做法。
(二)职工维权法律服务
1.提供与市总工会职责、业务相关的劳动争议、工伤事故、工会事务、职工权益等方面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2.承担“四川省工会网上工作平台”法律服务栏目中有关职工权益和劳动法律咨询方面问题的解答;
4.为巴中市总工会职工维权的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及提供法律意见;
5.提供《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职工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讲座或法治宣传进企业、车站、乡村、工地服务活动,全年不少于10场;
6.接受市总工会委托,代理市总工会或者维权职工参加仲裁、诉讼和申请强制执行活动,维护工会依法行使职权和维护工会机关、职工合法权益,办理职工(农民工)维权案件。
三、服务期限及经费
(一)服务时限:1年,自2023年12月起至2024年11月止。(具体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1.5万元,超过1.5万元的报价和标书无效。
(三)该项目报价包含中标方为采购方开展法律服务和到企业开展法律讲座、普法宣传活动的所有办公、交通、差旅、伙食及税费等一切费用。不包含职工维权典型案件补贴。
四、服务方式
(一)采购方可随时约请经办律师到办公地进行法律事务研究、提供法律咨询。
(二)采购方亦可随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经办律师征询法律意见,或派员到中标方住所与经办律师进行法律事务研究,听取经办律师的法律意见。
(三)根据市总工会委托承办讲座、送法进企业、开展法律宣传等业务。
(四)中标方需安排专人与巴中市总工会联系。如出现主办律师工作繁忙时,乙方须安排其他具有执业资格的律师参与,确保各项服务不中断。
五、机构资格条件要求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在巴中市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和人员,能在指定时间内提供法律服务。
(二)团队能承担机关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和职工维权法律服务,熟悉机关工作法律责任和劳动法律体系。主办律师需具有五年(含五年)以上从业经验,团队人员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公道正派,未受过行业处分或者行政处罚,在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律师管理记录中无不良记录。
(三)律师团队具有职工维权工作经验,有职工法律援助服务经验者优先。
(四)律师团队具有社会责任感,善于做职工群众工作,依法、客观、中立、公正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政府部门法律顾问、法律服务经验者优先。
六、报名资料
(一)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在巴中市有固定服务场所和人员的证明材料。
(二)近3年内未受到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的证明材料(承诺书)及承办项目律师个人未受到律师协会行业处分及其他违法行为处分的证明材料(承诺书)。
(三)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执业律师人数,执业律师获得国际法、经济法、行政法等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人数情况),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
(四)拟指派律师团队成员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学历、政治面目、工作履历、工作经验能力等相关材料。
(五)项目报价:须列明常年法律服务及职工维权法律服务报价和采购方代理案件、受采购方委派代理职工维权案件两个要件。
七、时间要求
(一)询价公告时间:2023年11月21日9:00至2023年11月23日17:00止(北京时间)。
(二)递交响应资料地点:响应资料(一式三份)由供应商自行密封,须在2023年11月23日16:00前送达巴中市群团惠民帮扶中心6楼20号(巴中经开区石井街298号)。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三)评选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巴中市总工会评审小组就本项目参加报价的供应商所提供的响应文件综合评审,逾期不再接收报价文件。经公开公示结果3日后即订立合作协议。
八、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一)由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文件进行磋商确定。
(二)经采购程序确定中标单位后,经中标公示无异议则签订服务合同。
(三)服务费用支付。服务方提供年度合同履约情况总结,经考核各项指标符合考核要求,服务期满移交所有档案资料后,一次性支付费用。所有费用需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后办理划拨手续。
联 系 人:向老师
联系电话:0827-5018938